关于受理2025年韶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申报的通知

韶建协【2025】009号

各县(市)建筑业协会,有关施工企业:

为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韶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办法(试行)》(韶建协202500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韶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以下简称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韶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办法(试行)》(韶建协2025005号)规定的条件,韶关市区域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在建项目均可按程序申报,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能提供施工许可证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证明文件,未纳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

2、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3、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设备、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4、未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方案编制、论证审查的项目;

5、未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项目;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在韶关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综合考评中诚信等级达不到A级所申报的项目;

7、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网未检测合格,以及现场使用的建筑产品与检测报告不相符的项目;

8、违反《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和《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的项目;

9、评定项目按《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

1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11、未实施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

12、未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实施细则》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的项目;

13、未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未开展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项目;

1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

15、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项目;

16、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项目。

二、申报资料

(一)纸质材料:

《申报表》一式2份。

(二)电子文档材料,申报资料应按下列顺序制定封面和目录:

1、《申报表》(提供盖章的PDF电子版本);

2、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施工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同意先行施工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提供有效部分);

5、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制有效证明材料;

6、提供有效建筑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材料(提供有效保单);

7、提供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材料(提供有效保单);

8、有参建单位的项目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

9、外地建筑企业需提供韶关市建筑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证明;

10、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在韶关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综合考评中诚信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有效证明;

11、项目已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中申报并审核通过的有效证明;

12、创建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活动工作规划;

13、提供反映申报项目现场形象进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智慧工地建设做法等影像资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接受动态申报。各县(市)工程项目申报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由各县(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推荐,市区工程项目申报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市建筑协会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童照耀

联系电话:8169041

 

附件:韶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申报表

 

                          

 

                    韶关市建筑协会

                     20254月29



附件:韶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论评价申报表(房建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