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5年韶关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的通知

韶建协〔2025〕008号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相关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控,保证结构安全,全面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根据《韶关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建筑协会全年动态受理施工企业申报,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动态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韶关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办法》(试行)(韶建协〔2025〕005号)规定条件均可申报,但下列工程不得申报参评:

1、原有建筑物改建工程;

2、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3、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

4、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韶关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质量水平评价申报表》(一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批准文件、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3、工程中标通知书(含施工、监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4、工程评价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市优质结构质量水平评价实行评价滚动计划管理,原则上申报项目需在开工后两个月内,地基基础工程完成之前完成申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可登录韶关市建筑协会网站http://sgsjzxh.org.cn/按通知要求上传结构质量水平评价所需的资料。

   四、动态检查阶段

1、原则上各项目要进行两次现场检查:第一次检查多层建筑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结构工程可到地上五层以内);第二次检查多层建筑结构工程地上三层以上主体结构工程(高层建筑结构为地上五层以上结构)。对于超高层建筑每增加20层(不足20层按20层计)增加一次评审检查。

2、专业工程根据其结构特点分次检查。

评审前申报单位需提供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程序验收情况的5分钟影像资料。

五、现场检查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

2、征求五方责任主体的意见;

3、核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原件;

4、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

5、反馈检查意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1-8169041

 

附件:韶关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申报表

      

 

                  韶关市建筑协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韶关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