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筑协会,各相关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全面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根据《韶关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韶关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韶关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办法》(试行)(韶建协〔2025〕005号)规定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韶关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申报表》(申报表封面需加盖建造师及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章);
2.承建和参建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监理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注册证书,申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承建单位在册人员,并与施工许可证注明的人员相符,若项目负责人变更,需要提供变更的有效证明;
7.施工许可文件;
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规划验收报告或核验文件;
10.环保验收或准予使用文件(污水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项目须提交);
1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联合验收文件)或交工验收文件;
1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承建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分包单位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13.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及各分部工程质量状况的彩色照片20张;
14.市市政工程中间过程检查整改回复。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受理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5月15日截止。由各县(市)建筑业协会核对资料原件,并在申报表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申报单位登录市建筑协会网站http://sgsjzxh.org.cn/进行网上申报,市区项目在加盖完所需公章后,可由申报单位直接登录协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 鹃
联系电话/传真:0751-8169041
附件:韶关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申报表(市政工程)
韶关市建筑协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韶关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申报表(市政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