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5年度韶关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申报的通知

韶建协〔2025〕006号

各县(市、区)建筑协会,各相关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全面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根据《韶关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韶关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韶关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办法》(试行)韶建协〔2025005号)规定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但下列工程不得申报参评: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2.将工程整体转包、违法分包,或将主体工程转包的;

3.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4.建筑节能工程分部验收不达标的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工程;

5.施工期间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主体结构有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工程;

6.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

7.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8.保密工程;

9.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10.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二十条》,质量通病投诉多的工程;住宅工程未实行分户验收的工程;有投诉的工程;

11.在工程设计中未使用400Mpa级以上高强螺纹钢筋;

12.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13.施工企业上一年度未向市建筑协会申报创市施工质量评价项目计划的工程;

14.工程未通过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的工程。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韶关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申报表》申报表封面需加盖建造师及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章);

2.承建和参建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监理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注册证书,申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承建单位在册人员,并与施工许可证注明的人员相符,若项目负责人变更,需要提供变更的有效证明

7.施工许可文件;

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10规划验收报告或核验文件

11环保验收或准予使用文件(有环保验收要求的项目)

12.消防验收文件(如《消防备案回执》《消防备案抽查验收文件》等)

1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联合验收文件)或交工验收文件;

1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承建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分包单位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15.住宅工程提交有效的质量回访调查表(不少于住房的80%);

16.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及各分部工程质量状况的彩色照片20张

17.市建设工程结构奖荣誉证书复印件(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受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515截止。由各县(市)建筑业协会核对资料原件,并在申报表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申报单位登录市建筑协会网站http://sgsjzxh.org.cn/进行网上申报,市区项目在加盖完所需公章后,可由申报单位直接登录协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 鹃        

 联系电话/传真:0751-8169041

附件:韶关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申报表(房建工程)

 

 

                     韶关市建筑协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韶关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申报表(房建工程).doc